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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肇事車輛逃逸是否會被扣留車輛?

交通肇事 閱讀(2.21W)

一、外地肇事車輛逃逸是否會被扣留車輛?

外地肇事車輛逃逸是否會被扣留車輛?

外地車輛撞人後逃逸車會被扣留,在對車子的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即一般的責任認定書出來,就能提車。

根據交通處理程式(2008)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工作規範(2005)

第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或委託專業機構對事故車輛進行檢驗、鑑定,並由檢驗機構出具“交通事故車輛技術檢驗報告”。自送達當事人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果無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等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十日後仍不領取,並經公告三個月不來接受處理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對無牌證、無檢驗合格標誌、達到報廢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條的規定處理。

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徵求意見稿)》,從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意見稿調整了傷人事故調查、鑑定意見稽核等程式,將道路交通事故分為財產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處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備不同的資質。意見稿還明確3種傷人事故可以快速處理。

綜上所述,有的司機登記的車輛資訊是外地卻在本地發生車禍後,又認為自己的屬於外地的人員不應該被本地的交警管轄,實際上不管是哪裡的車輛只要是車禍發生在本地就會被直接扣押車輛作為事故的證據,在責任書出來之後就要作為起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