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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違章扣分條例分為哪幾種類型?

交通違章 閱讀(2.69W)

一、機動車違章扣分條例分為哪幾種類型?

機動車違章扣分條例分為哪幾種類型?

機動車違章扣分條例分為五種型別:一次扣除12分、一次扣除6分、一次扣除3分、一次扣除2分、一次扣除1分。交通違法扣分,是指駕駛人在道路行車中不按規定行車,產生相應的交通違法行為,從而導致相應的交通違法扣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扣分分值,主要分為1,2,3,6,12分的分值扣分專案。

二、機動車違章的概念是什麼?

機動車違章是指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規定的行為,機動車違章查詢便是查詢這類違章行為的。

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交通違章後的處罰分為警告、罰款(扣押車輛)、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登出駕駛證、行政扣留,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駕駛證的記分週期如何規定?

記分週期為一年度,總分12分,從機動車駕駛員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累加計算。一個記分週期期滿後,記分分值累加未達到12分的,該週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駕駛員記分分值已滿12分的,滯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考試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和道路駕駛合格後及時發還,原記分分值予以消除。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申請補考。但同時被處以吊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期限未到的,應當在吊扣期滿後發還。

機動車駕駛員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被再次記滿12分的,除須重新參加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和道路駕駛考試外,還須增考場駕駛。駕駛員被記滿12分,經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通知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三個月不參加考試的,撤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車輛行駛時會因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而導致違章,我國對違章行為與接受的處罰做出了非常詳細的對照,一般扣分的違章需要到交管部門或者相關部門處理消除違章記錄,沒有扣分的違章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