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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民間借貸訴訟費計算

債務債權 閱讀(5.52K)

當事人因為民間借貸而產生糾紛的,建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此時一定要把握住訴訟時效,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那麼案件就不會受理。而向法院起訴的時候,需要交納一定的訴訟費,那怎麼對民間借貸訴訟費計算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怎麼對民間借貸訴訟費計算

一、怎麼對民間借貸訴訟費計算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借款糾紛案件屬於財產案件,所以借款糾紛案件訴訟費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除去案件受理費外,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二、民間借貸案件收費標準

借款糾紛案件屬於財產糾紛案件,其收費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其收費標準如下:

1、財產案件收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3、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4、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糾紛當中的經濟糾紛,因此在收取訴訟費的時候,一般是按照涉案的財產金額來收取的,而具體關於民間借貸訴訟費計算的內容,本站小編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連雲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