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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車輛年檢辦理規定是什麼

車輛年審 閱讀(1.43W)

一、辦理條件

上海車輛年檢辦理規定是什麼

1、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繳納憑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真實有效;

2、檢驗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二、辦理材料

(一)本市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申請和辦理材料

1、車牌證申請表原件1份

2、機動車行駛證原件1份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繳納憑證原件1份

(二)外省市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申請和辦理材料

1、《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適用於6年內免檢車)》原件。

2、機動車行駛證原件1份。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第三聯原件。原件丟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聯影印件並加蓋保險公司印章,或者經登記稽核崗簽註“與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聯影印件。原件因上次核發檢驗合格標誌時已收存的,可以不提供。

4、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其中,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上籤注已納稅資訊的,提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原件;屬於按照《車船稅法》規定予以免徵車船稅的,可不提供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5、屬於外省市機動車委託本市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還應提供《委託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通知書》原件。

三、辦理流程

1、在用機動車按規定期限到全市任何一家社會化機動車安檢機構進行車輛檢驗。

2、車輛經檢驗合格後,憑機動車安檢機構出具的《機動車安全檢驗報告》及相關材料,向安檢機構或駐站民警提出申請。

3、駐站民警稽核相關材料後,對機動車進行查驗或遠端查驗確認,經確認、核查無誤後,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或車輛確認有誤的,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