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車輛過戶>

車輛不過戶寫了協議肇事歸誰處理

車輛過戶 閱讀(8.23K)

汽車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的一類交通工具,對我們的出行和交通都帶來極大的便利。車輛沒有過戶,即使寫了協議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也由車輛的所有者進行承擔的。下面小編就車輛不過戶寫了協議肇事歸誰處理,這類事件為大家進行解答。

車輛不過戶寫了協議肇事歸誰處理

一、車輛不過戶寫了協議肇事歸誰處理

歸車主進行處理。我國的法律規定,機動車在購買的30日內需向相關部門進行辦理過戶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我國的相關部門不予承認相關協議的,出了事故由車輛的車主進行相應的承擔。

二、相關規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覆函》中認為,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民事責任屬於侵權責任,其歸責原則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因此當事人承擔責任的基礎必須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即過錯、損害結果、行為,行為和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3、買賣汽車未經過戶登記但已交付使用的情況下,因為買受人對汽車已經佔有,並具有事實上的支配地位,同時汽車各項利益也為買受人所有,因此買受人作為實際車主,已將汽車實際佔有和使用,而對於原車主來說,其雖然是登記車主,但因交付汽車已喪失了對汽車的執行支配和運營利益,汽車實際上已脫離了他的控制範圍,因此在買受人管理使用汽車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原車主沒有過錯,而應由買受人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14條,車輛買賣後,要在所有權轉移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過戶手續。

這類事件歸車主進行處理。我國的法律規定,機動車在購買的30日內需向相關部門進行辦理過戶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我國的相關部門不予承認相關協議的,出了事故由車輛的車主進行相應的承擔。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