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
轉讓人:
受讓人:
被轉讓註冊商標標識:
轉讓人與受讓人經過平等、友好協商,針對第46XX90號申請商標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轉讓人轉讓第463XX90號申請商標所有權予受讓人。
2、轉讓費金額為_伍萬仟整_.此費用於武漢中企聯合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遞交本商標檔案給商標局前支付。
4、在轉讓人簽署本合同與商標轉讓申請書時,由受讓人將轉讓費一次性支付給武漢中企聯合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由其代轉給轉讓人。
5、自商標局核准下發被轉讓商標《商標轉讓證明》之日起,受讓人已成為被轉讓商標所有人,轉讓完成,本協議自行終止。
6、本協議一式三份,商標局一份、轉讓人、受讓人合一份。
轉讓人簽名(蓋章)受讓人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