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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徵收已買賣但未過戶的房屋補償款該給誰

補償標準律師解答 閱讀(1.89W)

已轉讓出售的房屋未過戶,現在國家徵地拆遷。拆遷款項一般屬於房產所有權人所有,自己作為購買者,可以主張所有權人把補償款給自己。

對於徵收已買賣但未過戶的房屋補償款該給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