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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休軍轉幹補貼調整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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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休軍轉幹補貼調整標準是什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貼的標準,各省政策具有差異,具體補貼標準以當地政策為準。如浙江省,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以浙江省為例:

《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補貼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我省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力度,決定給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範圍物件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二、補貼標準

(一)生活補貼

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

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二)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補貼調整標準是什麼 第2張

三、經費渠道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極負擔的原則,市、縣(市、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當地財政解決。原從中央、省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解決。

四、發放辦法

已經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統籌地人事部門稽核後,由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發,隨同基本養老金一併按月發放;暫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當地人事部門稽核後,由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單位按月代發。省部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先由當地財政部門墊付,年度終了後,經當地人事部門稽核,由各市財政部門彙總市本級及所屬各縣(市、區)實際墊付情況,向省財政結算。

企業退休軍轉幹補貼調整標準是什麼 第3張

五、執行時間

上述兩項補貼從2005年1月1日起執行。今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從批准退休次月起享受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

各地各單位要切實起責任,嚴格按通知要求,儘快兌現到人。要千方百計地幫助失業企業軍轉幹部實現再就業,對無法再就業的及內退(退養)、停薪留職等企業軍轉幹部的補助問題,由各地在中辦發[2003]29號檔案規定精神的框架內,結合各地實際確定。同時,要認真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顧全大局,共同維護經濟發展降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