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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租賃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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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租賃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1、個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規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2、單位、個人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應否貼花?

單位、個人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花;用於生產經營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產經營的,都應按規定貼花。

因此,企業與個人簽訂的租房合同,如用於住宿用途的,立合同的雙方都暫免徵收印花稅。

3、企業將一套房屋出租,簽訂的租賃合同上明確記載租金金額和管理費金額,並註明管理費是代物業管理公司收取。那麼,管理費是否也要合併到租金中一起繳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另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而在稅目稅率表中,沒有列舉物業費相關的服務專案,因而物業費不屬於印花稅徵稅範圍。據此,上述企業所籤合同在分別列示兩種經濟事項的基礎上,應分別計算,只對房屋租金部分,按財產租賃合同記載的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