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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租賃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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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租賃協議

電瓶車租賃協議

甲方:電話:身份證號:

乙方:電話: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電瓶,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1、起租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退租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電瓶時,應當把原有的舊電瓶抵押在甲方處。甲方對乙方的舊電瓶有處置權,租用結束時,甲方租給乙方的電瓶歸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處的電瓶歸甲方所有。沒有舊電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

乙方提前退租時,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幣、3天租金20元人民幣、7天租金30元人民幣、半個月租金40元人民幣、1個月租金60元人民幣、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幣、六至八個月120元,九至十個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個月算一年,租用時間不足整數月的,按整月計算。)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的電瓶每天元,一年元。

2、在約定退租時間收回甲方為乙方電動車裝的線上修復主機。乙方付給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電瓶,退還押金。

3、甲方在租賃期間內,應保證電瓶的正常使用。竭誠為乙方更換電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務費5元。

4、乙方電瓶因充電不小心而漲鼓的把電瓶報廢的,甲方可以為乙方更換好的電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賃費元。同時提供一組舊電瓶給甲方作為抵押或交押金元。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及時將線上修復主機退還給甲方。

3、沒舊電瓶抵押的,退租時,所租賃的電瓶,線上修復主機無丟失、無人為損壞情形,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電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別約定

1、先交租金後用電瓶。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24小時內沒有向甲方續交租金,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全部歸甲方所有,電瓶歸乙方所有。從此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瓜葛。合同終止後甲方對該電瓶沒有任何維護及修理的義務,該電瓶如果需要維護及修理,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相應的維護及修理的費用。

2、在租賃期間內,如果所租賃的電瓶被乙方丟失,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及租金全部歸甲方所

3、甲方發現電瓶被乙方人為損壞時,可以拒絕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中止本合同,“人為損壞”的定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內容:

1)電瓶外殼及正負極耳遭受螺絲刀等尖銳器具故意刮傷、劃傷、刺傷,甚至於故意把正負極耳剪斷撬壞。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撕毀保修封條往電瓶內部灌裝自來水等任何液體及沙石泥巴木頭鐵釘等任何固體。

3)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器、有故障的充電器甚至於使用大功率充電器對所租賃電瓶進行長時間強行充電,導致所租賃的電瓶鼓包毀壞。

4)所租賃的電瓶裡的電用完後,超過24小時不給電瓶充電導致電瓶因內部嚴重硫化而毀壞。

6、甲方將除錯正常的電瓶租賃給乙方使用後,在租賃期內只對所租賃的電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維護、修理、更換等服務。甲方對下列事件不負任何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的經濟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藉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賃的電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經濟補償

1)乙方利用所租賃的電瓶從事包括但不僅限於偷盜等任何的違法犯罪活動導致電動車被公安機關或他人扣押或沒收。

2)乙方的電動車及充電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導致所租賃的電瓶無法正常使用。

3)電動車若發生包括但不僅限於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本人或他人對電動車進行維護、修理甚至毀壞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及損失。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所產生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電話: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