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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副卡汽車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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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副卡汽車租賃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經營汽車租賃的資質

交通局汽車租賃管理處符合汽車租賃業發展規劃確定的行業總規模和企業經營規模(不少於100輛車);有固定的營業場所;有不少於租賃車輛總價值3%的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