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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構成要件

危害公共衛生罪 閱讀(6.65K)

(一)主體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構成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外國人。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行為人逃避或拒絕接受檢查則是故意的,但行為人對其逃避或拒絕接受國境衛生檢疫檢查而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這一結果是出於過失。如果行為人對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結果是明知的,則不再以本罪論處。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動植物防疫、檢疫制度。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逃避動植物檢疫,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行為。所謂“動物”,是指飼養、野生的活動物,如禽、畜等:“動物產品”是來源於動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如生皮張、毛類、肉類等,所謂“植物”是指栽培物、野生植物及其種子、種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植物產品是指來源於植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病蟲害的產品,所謂“其他檢疫物”是指動物疫苗、血清、診斷液、動植物性廢棄液等。所謂逃避動植物檢疫,就是未經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的許可擅自進出境動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