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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立案標準

危害國防利益罪 閱讀(1.77W)

根據《刑法》第368條第1款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軍事職務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軍事職務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