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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立案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 閱讀(3.03W)

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故意使國家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情節嚴重的行為。

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洩露絕密級國家祕密1項(件)以上的;

2、洩露機密級國家祕密2項(件)以上的;

3、洩露祕密級國家祕密3項(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洩露國家祕密,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防安全或者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

5、通過口頭、書面或者網路等方式向公眾散佈、傳播國家祕密的;

6、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祕密法的規定洩露國家祕密的;

7、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洩露國家祕密的;

8、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