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受到嚴重損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殺的;
3.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的。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