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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2樓也需要繳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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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稅2樓也需要繳納嗎?

土地使用稅2樓也需要繳納嗎?

土地使用稅是某一個建築(如住宅)專案所佔用的土地面積(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等)乘以該專案所在地區土地級別的稅額得出的應繳土地使用稅。然後再除以該小區總的建築面積算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應繳內的土地使用稅,再然後乘以該小區中的某套房屋的建築面積,最總得出該套房屋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因此,不管是一樓、還是二樓.還是頂樓,都要繳納土地使用稅,不過納稅人應該是房屋所有者(即房東)不是房屋承租人(即房客)。

二、徵稅範圍

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根據上述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不包括集體土地的使用者。

但2006年4月30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對此進行了擴大解釋,該文規定,“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規定一律以本通知為準。”該通知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擴大到集體建設用地。

耕地佔用稅徵稅範圍包括佔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佔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視同佔用耕地。用已開發的灘塗、草場、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結合情況確定是否徵收耕地佔用稅。在佔用之前3年內屬於規定範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為耕地。

對於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標準,應當對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不同型別的土地使用情況所交納的土地使用稅標準也是不同的,隨著經濟效應的提升,所需要交納的標準也是越來越高的,具體情況下可以諮詢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