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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差額所得稅需要繳納嗎?

土地承包 閱讀(1.16W)

國家單位及個人都可以擁有土地使用權,也有權利對其進行轉讓出售,土地在轉讓出售過程中所要繳納的稅收種類有很多,如果出售土地時的價錢與土地原價不符,是否需要繳納差額所得稅呢?下面小編整理了土地使用權差額所得稅的相關法律資料。

土地使用權差額所得稅需要繳納嗎?

一、土地使用權差額所得稅需要繳納嗎

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價與房屋原值的差額),應按“財產轉讓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部分房屋並不能核實房屋原值,例如此前並非購買商品房所得的福利分房,無法準確計算出差額,即通過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因此無法按照20%來徵收。對待這類房屋,國家政策為統一按照出售總價的1%徵收。

二、土地使用權差額所得稅徵收標準

目前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徵收有兩種標準,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後差額20%徵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統一按照出售總價的1%徵收。只有二手房交易滿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才能免徵個稅。 由於中介往往能幫助售房者壓低真實價格進行網籤,因此,按照1%的總價徵收的稅額,往往遠低於按照差額的20%徵收,因此,很多能夠核實原值的房屋,也被當成不能核實原值的房屋,從而按照低於真實交易價格的總價的1%徵收,以此達到避稅的目的。

國務院辦公廳在通知中,要求能夠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也就是說,這一通知將堵死將能夠核實原值的房屋,按照不能核實原值的房屋來徵個稅的路子,從而增加賣房者的稅負。 通知中強調,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以堵死這一避稅的道路。通知還要求,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

出售前後差額20%徵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統一按照出售總價的1%徵收。只有二手房交易滿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才能免徵個稅。 由於中介往往能幫助售房者壓低真實價格進行網籤,因此,按照1%的總價徵收的稅額,往往遠低於按照差額的20%徵收,因此,很多能夠核實原值的房屋,也被當成不能核實原值的房屋,從而按照低於真實交易價格的總價的1%徵收,以此達到避稅的目的。 三、國務院辦公廳在通知中,要求能夠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也就是說,這一通知將堵死將能夠核實原值的房屋,按照不能核實原值的房屋來徵個稅的路子,從而增加賣房者的稅負。 通知中強調,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以堵死這一避稅的道路。通知還要求,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

綜上所訴,土地使用權差額所得稅是需要繳納的。稅收的計算方式是按土地的評估價減去土地的購買價所得出的差額進行稅費的徵收,個人所得稅要按其金額的20%納稅。此外,差額所得稅的費用是由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一方承擔的。如還需瞭解,請瀏覽下面的延伸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