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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租賃土地使用稅要交嗎

經濟適用房 閱讀(2.12W)

個人房屋租賃土地使用稅要交嗎

日前,國家出臺了有關政策用以規範房屋租賃市場,並努力實現租購同權的目標。目前,房屋租賃主要存在我國城市當中,而我們都知道城鎮土地使用是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那麼個人房屋租賃土地使用稅要交嗎?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一些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第三條,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支援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

(一)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上述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執行,文到之日前已徵稅款在以後應繳稅款中抵減。與住房租賃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執行。其他政策仍按現行規定繼續執行。

各地要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加強管理,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三、稅收優惠備案辦理

(一)受理部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聯絡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二)辦理時限

1、納稅人辦理時限

納稅人在首次享受減免稅的申報階段,或在稅務機關要求的申報徵期後的其他規定期限內辦理。

2、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受理後即時辦結。

(三)辦理所需資料

1、《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准表》,原件2;

2 、房屋產權證明,原件及影印件1,原件核對後退還

3、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1,原件核對後退還

4、租賃合同(協議),原件及影印件1,原件核對後退還

(四)注意事項

1.納稅人在符合減免稅條件期間,備案材料一次性報備,在政策存續期可一直享受。

2.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情形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3.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的,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材料有留存備查的義務。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個人房屋租賃不論是用來居住還是經營,城鎮土地使用稅都是免徵的。個人房屋租賃土地使用稅的免徵屬於一項特殊優惠,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一般也就是房東,是需要到稅務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的,就可以享受這項特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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