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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工業土地使用稅徵收多少

經濟適用房 閱讀(2.86W)
時間:2023-12-17 00:40:51瀏覽:205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寧波工業土地使用稅徵收每平方一到七元。根據寧波市當地規定,將土地劃分為三級,並且根據不同等級土地進行繳納土地使用稅。如果是一級土地的話,那麼每年每平方需要繳納十五元。如果是二級土地的話,那麼每平方繳納十元。
寧波工業土地使用稅徵收多少

一、寧波工業土地使用稅徵收多少

寧波市工業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為每平方米1-7元。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我國在土地保有環節徵收的惟一稅種,徵收物件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通知》,各市、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土地等級級數和範圍,選擇適用稅額標準,城市土地等級至少分3級。同時,外企也納入徵收範圍。

跟《寧波市區土地等級成果表》統一劃分為三級。其中一、二級合併為一級,三、四、五級合併為二級,六至十級合併為三級。各級土地的分別適用稅額標準為:一級土地年稅額為每平方米15元、二級土地年稅額為每平方米10元、三級土地年稅額為每平方米5元。

二、徵稅土地使用稅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1、注意免稅土地面積和扣除時間。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按規劃配套建設的交政府或業主使用的醫院、學校、託兒所、幼兒園、物業用房以及在開發專案中配套建設符合免稅條件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小區外的社會公用綠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區內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佔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或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審批,可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在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對按規劃配套建設的交政府或業主使用的相關專案所佔用的土地應在建成交付使用時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小區外的社會公用綠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區內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佔用的土地應按實際佔用面積從合同簽訂時間或合同規定交付土地時間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

2、注意納稅義務終止時間及計算方法。作為出售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義務的終止,因為對同一塊地是不能重複徵稅的。一般以合同簽訂時間或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那麼對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理解也應為房地產企業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如果合同規定房產交付時間的,應以交付時間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終止時間,如果合同未規定房產交付時間的,應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終止時間,這樣納稅起始日和終止日銜接一致,避免重複納稅。

在寧波,工業土地的土地使用稅一般是每平方一到七元。同時對於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擁有者收取土地使用稅是全國性,地方相關的納稅準則也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來進行制定。對於一些特定的區域,也可以免徵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