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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法院能否判決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 閱讀(1.57W)
離婚後法院能否判決經濟適用房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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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經濟適用房歸誰


軍人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經濟適用房分割並無多大的區別。軍人經濟適用房是軍隊在住房制度改革時對軍人的優待措施之一。因此,在軍人離婚時,很多人會認為軍人申請的經濟適用房應歸軍人一方所有。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因此,確定軍人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需要解決的就是離婚房產歸誰的問題。如果經濟適用房是婚前購買,屬於軍人一方個人婚前財產的,在雙方沒有協議的情況下,離婚經濟適用房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屬於軍人一方;如果軍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在分割的時候按照夫妻衝突財產分割的原則進行分割,即參照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原則對經濟適用房進行分割;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夫妻房產分割,首先按照雙方的協議分割。雙方沒有協議的,則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