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產開發土地使用稅怎麼計算?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佔用土地面積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為6元。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物件,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稅型別。
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
二、稅收的徵收標準和稅收的作用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鎮及鎮以上城市開徵,因此其全稱為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能夠節約用地 [3] 。
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具體包括如下:
(1)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夠調節不同地區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3)為企業和個人之間競爭創造公平的環境。
在我國國家,稅費的徵收是屬於合法的,身為中國公民和企業符合規定都是需要按期繳納一定數額的稅費的。對於偷稅漏稅的行為是嚴令禁止的,希望廣大群眾能夠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促進國家繁榮昌盛和社會和諧。同時提醒廣大群眾注意稅費具體的徵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