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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土地使用稅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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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稅的定義以及性質

如何理解土地使用稅管理費用?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二、土地使用稅計入管理費用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薪酬、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諮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汙費等。

三、土地使用稅計入管理費用的原因

至於為什麼要將土地使用稅計入管理費用,並沒有統一的解釋。小編綜合了學界觀點,為大家解釋一下。對於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都是一種財產稅,從概念上理解財產稅是對物進行的使用權進行徵稅,也是對使用物費用消耗的補償。所以以費用的形式反映。 而其他稅種比如:流轉稅、所得稅都是行為稅,是權力機構對某種行為發生進行調整。因此,我國法律將土地使用稅計入了管理費用。

土地使用稅計入管理費用的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土地使用稅的性質,土地使用稅屬於財產稅,是對使用物費用消耗的補償。一直以來,稅收問題是令大家頭痛的問題,因為稅收問題實在是太專業了,必須深入學習才能理解透徹。但是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比如說土地使用稅管理費又需要我們瞭解相關知識。不過沒關係,您實在不懂的話還可以求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