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蘇徐州經濟適用房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江蘇徐州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條件是住房時間滿5年,補交了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取得完全產權後就可以上市交易。
二、經濟適用房如何上市
1、房屋權利人向住房保障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
(2)房屋權證書;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申請家庭戶口簿;
(4)原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
(5)房屋買賣合同或贈與書;
(6)申請該經濟適用住房時的夫婦雙方同意上市轉讓的書面證明。
2、保障對該房屋的上市交易資格進行稽核。經稽核同意,房屋權利人到稅務部門辦理契稅核價等手續。
3、房屋權利人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4、房屋權利人和受讓人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權轉移登記手續。
上市交易稅費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發生的契稅、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稅以及交易登記費按存量房交易的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因繼承、遺贈、離婚以及法院裁定、判決、調解等法定原因需轉移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權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三、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情況有哪些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
1、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2、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綜上所述,由於這個經濟適用房的出臺是為了照顧一些特殊的群體能夠買屬於自己的房子,因此它的價格一般是比這個商品房的價格是要低的,不管是江蘇還是其他省份,如果要把這個經濟適用房轉手交易賣出去的話是要等五年之後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