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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經濟適用房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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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買經濟適用房流程是什麼?

購買經濟適用房流程是什麼?

購買經濟適用房流程是:

1、申請人持著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結婚證向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購登記手續,然後領取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並備齊所需的材料,然後向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的證明,若無工作單位的可向居委會跟街道辦事處去辦理證明。在以上這些手續之後,報到區房管局稽核了之後,再由區房管局再上報市房管局進行復核。對於申請人的住房情況的核實則由市房地產檔案館來出具證明。

3、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以及評分之後,便在相關的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長為15天;

4、市房管局根據其評分情況,按照批次來批准購房的申請,然後對經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來確定選房順序;

5、申請人持批准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到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與購房的手續。

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稽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稽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 經稽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準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準。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準面積以內的,按核准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第二十九條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當事人要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是需要嚴格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有關條件的認定上,必須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相關條件才可以合法的認定辦理,不符合條件的管理部門是不會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