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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靜寧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公租房 閱讀(3.24W)

一、辦理靜寧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靜寧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靜寧公租房需要的條件主要是: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公租房需要準備的辦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請表

2、戶口簿

3、身份證

4、結婚證,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5、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7、家庭資產情況證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公租房的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申請人應在規定的申報時間提出申請。在靈活就業的人員:屬於本地居民的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社群居委會申報,其他人員在就業所在地社群居委會申報。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新就業人員或務工人員向所在單位申請。

2、申領表格:符合申報條件的居民在申報時間內到轄區社群居委會、鎮政府或所在單位領取申請審批表填報。

3、申請人提交相應材料。

4、受理申請:社群居委會或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及時受理,並作好登記。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群居委會或所在單位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和材料。

5、初審:社群居委會或所在單位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完成初審,重點核實申請人及家庭的人口、就業、收入和住房等情況。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在本轄區、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後,簽署初審意見後上報。

6、複審:區管委會、主管單位應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要對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及時作出複審意見後上報。

7、終審:市住建局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終審。終審符合條件的,在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上張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間無異議並終審合格的,簽署終審意見並蓋章,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物件輪候配租。

以靜寧區域為例的老百姓在請求入住當地政府供給的公租房之前,首先必須得認清自己是否有資格成為享受這種機會的物件,因為這種公益的資源只有缺乏經濟能力的人而且屬於政府保障的群體,如果有一定的能力的人想要申請也只會被政府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