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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交了定金簽了合同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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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交了定金簽了合同能退嗎?

如今二手房買賣十分火熱,很多人為了早點拿到房子而選擇購買二手房。在雙方談好條件後,賣方通常要求購房者支付一筆定金,並且簽署房屋買賣合同。這個定金相當於違約金的性質,一般情況下是不退的。那麼,買房交了定金簽了合同能退嗎?下面我們一起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買房交了定金簽了合同能退嗎?

訂立預約合同的目的,是在本約訂立前先行約明部分條款,將雙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合同條款的形式固定下來,並約定後續談判其他條款,直至本約訂立。預約合同的意義,是為在公平、誠信原則下繼續進行磋商,最終訂立正式的、條款完備的本約創造條件。因此,在繼續進行的磋商中,如果一方違背公平、誠信原則,或者否認預約合同中的已決條款,或者提出令對方無法接受的不合理條件,或者拒絕繼續進行磋商以訂立本約,都構成對預約合同的違約,應當承擔預約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反之,如果雙方在公平、誠信原則下繼續進行了磋商,只是基於各自利益考慮,無法就其他條款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致使本約不能訂立,則屬於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不在預約合同所指的違約情形內。

這種情況下,預約合同應當解除,已付定金應當返還。也就是說,若購房者交款後反悔,違背了認購協議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夠退還的;若購房者在購房中出現了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的購房磋商行為,定金是能夠退還的。

二、買房定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購房定金的比例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購房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的比例不應當超過購房款的20%。比如,購房者要買的商品房的價格是100萬元,那麼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就不能超過20萬元。

通過小編的分析,大家對買房交了定金簽了合同能退嗎這方面的知識有了一定了解。定金屬於違約金,如果雙方簽署好房屋買賣合同後,購房者違約的,則定金不予退回。同樣,如果賣方不想出售了,單方面解除合同,則應該將定金退還給購房者,並向其支付一筆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