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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轉讓沒有通知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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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轉讓沒有通知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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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轉讓債務需要擔保人同意嗎


在第三人提供抵押的情況下,債務人轉讓債務的,除了要債權人同意外,還需要抵押人的書面同意,如果未經其同意就轉讓債務的,抵押人對轉讓部分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二條主債權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各債權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抵押權。

主債務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擔保數個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