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轉讓合同>債權債務轉讓合同>

股東之間債權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

債權債務轉讓合同 閱讀(3.13W)
股東之間債權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權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關於債權債務的轉讓規定,根據合同法原則之一是自願原則,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如何簽約,也可以自由決定將合同中的債權或債務或債權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實現合同宗旨。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合同變更條件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八條 合同變更內容不明的處理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七十九條 債權的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條 從權利的轉移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條 債務人的抗辯權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八十三條 債務人的抵銷權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第八十四條 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五條 承擔人的抗辯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第八十六條 從債的轉移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條 合同轉讓形式要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十八條 概括轉讓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第八十九條 概括轉讓的效力
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的,適用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的規定。
第九十條 新當事人的概括承受
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