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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的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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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的內容是關於國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
(二)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國家的一切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法律檔案的制定都必須服從憲法,不得同憲法相牴觸,否則就會無效。憲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據,任何普通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的原則、精神相違背。

憲法的基本特徵

法律依據:《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