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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徵

公司設立 閱讀(2.34W)

公司應具有以下三個法律特徵:
一、營利性:公司具有營利性,是指公司必須以從事經營活動、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公司的營利性特徵包括兩層含義;
二、社團性:所謂社團性,是指公司應為人的集合,其股東和股權具有多元性;
三、法人性:綜觀各門公司立法,都賦予公司特別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法人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規定,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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