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辦理消防證需要哪些步驟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1.97W)

辦理消防證的步驟:
1、申報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報表》。
2、填寫好《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報表》,申報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請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支隊所管轄的重點單位直接送支隊防火處)。
3、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報告和《申報表》後7天內,派分管參謀進行現揚勘察,按稽核內容進行稽核,合格的,各縣(市)市由分管參謀簽署意見,交大隊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辦證費,然後由大隊內勤負責填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4、支隊防火處在接到城市各區消防大隊稽核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後10天內,即派分管參謀進行勘察、稽核合格的,簽署稽核意見,報防火處長,支隊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辦證費,然後由防火處內勤負責填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所需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路。

辦理消防證需要哪些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