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打架進派出所怎麼處理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2.48W)

打架進派出所:

打架進派出所怎麼處理

1.進行司法鑑定。

2.鑑定結果達到輕傷程度,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就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

3.鑑定結果達不到輕傷程度,一般按照治安處罰處理,治安拘留、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