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解答>域名權律師解答>

構成網路造謠罪怎麼處罰?

域名權律師解答 閱讀(1.12W)

網路世界是一個虛擬世界,大部分人上網都會按照規定,文明上網,可是有些個別人,在網上論壇上造謠,誹謗他人。這種行為不僅違反網際網路有關規定,嚴重者的還構成違法犯罪。受害人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那麼,網路造謠罪怎麼處罰?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學習瞭解下。

構成網路造謠罪怎麼處罰?

一、網路造謠罪怎麼處罰?

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打擊網路造謠的意義何在?

1、依法打擊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相關犯罪。

通過明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的誹謗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為依法打擊此類犯罪行為,提供了更加明確的司法解釋依據。有利於統一司法標準,規範司法行為。

2、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敲詐勒索等犯罪,侵犯了公民的名譽權、財產權,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此類犯罪,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解釋》也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與此類犯罪作鬥爭的法律武器。

3、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的尋釁滋事等犯罪,特別是編造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的行為,有時甚至會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此類犯罪,有利於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4、保障公民表達權和監督權。

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都不會允許有誹謗他人的“言論自由”。通過釐清在資訊網路上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公民可以依法充分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和監督權。

綜上所述,網路造謠的危害很大,汙染了網路環境,破壞了網路秩序。這種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具體罪名應該是誹謗罪。至於網路造謠罪怎麼處罰,要看犯罪情節,法院可以判處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不構成犯罪的,派出所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