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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的使用範圍是什麼

商標律師解答 閱讀(2.84W)

現在“馳名商標”使用限制非常多,不能在商品上使用,不能在廣告宣傳中使用。真正能發揮作用的是在商標爭議案件中,可能會收到馳名保護,制止商標被惡意跨類搶注。

馳名商標的使用範圍是什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註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