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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保護內容有哪些?

著作權 閱讀(1.09W)

一、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保護內容有哪些?

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保護內容有哪些?

定義美術作品為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任何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美術作品都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獨創性”是指美術家獨立創作作品,而不是簡單複製另一個美術家的作品。應當指出,“獨創性”並不需要作品的每個組成部分都是美術家獨創的。一副由許多作品拼貼而成的拼貼畫,或者根據一幀版畫繪製的油畫,只要取得原作者同意,並且該新作品對原作品有明顯改變,或加入新的內容,一般均可取得著作權,因為拼貼畫或油畫的創作者為原作品增加了獨創性內容。

美術作品完成後著作權自動產生,不論是否登記,都享有著作權。但在著作權人的維權實踐中,因未辦理著作權登記而不能有效證明自己是權利人,從而導致敗訴的後果。因此,我們建議申請登記。通過登記,對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造型藝術作品等確認權利歸屬,運用法律合法保護自己作品。

二、申請著作權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表。內容包括:作品名稱、作品類別、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託、職務、其他);作者情況、其他著作權人情況。

2、申請者身份證明(個人申請者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單位申請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創作人員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3、提供作品樣本(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美術、攝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張;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檢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影視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創意說明。

綜上所述,美術作品是常見的作品之一,作者完成後辦理著作權登記,其保護內容包括繪畫作品、雕塑及書法等,取得著作權後,作者就擁有對美術作品的所有權,享有財產性權利,比如發行、出版、複製、轉讓等。如他人侵犯到著作權,需要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