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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賠償範圍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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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作品的著作權是自作品創作之日起就自動取得的,而不需要進行登記,當然軟體著作權屬於例外情況。實踐中,要是有人侵犯了你的著作權,則此時可以依法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可以就自己遭受的損失要求侵權人做出賠償。那通常著作權侵權賠償範圍包括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著作權侵權賠償範圍包括哪些

一、著作權侵權賠償範圍包括哪些

1、直接損失,即指:

①對侵權直接造成的著作權使用費等收益減少或喪失的損失;

②因調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權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③因侵犯著作權人身精神權益而造成的財產損失。

2、間接損失,即指權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權在一定範圍內的未來財產利益的損失,它屬於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三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中規定的“其他重大損失”的範圍。著作權的間接損失是由於造成了權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該著作權進行經營活動而遭受的。

3、精神損害

著作權人身精神權益的賠償主要指著作權的精神損害的賠償。其賠償範圍僅限於對受害人人身精神權益的精神損害賠償,不包括因侵害著作權人身精神權益而遭受的財產損失。因侵害精神權益造成的財產損失應當歸入財產損失範圍。

二、著作權侵權賠償的計算

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的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3、法定賠償。

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我們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

實踐中當事人很難準確計算出侵權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通過侵權行為獲得的利益。更難找到法院認可的證據,支援自己的賠償請求。當事人可以把這些事項交給專業智慧財產權律師,律師的職業身份決定其進行這些事項時更有效率、成果更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