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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許可的合同書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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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許可的合同書應該怎麼寫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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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許可的合同書應該怎麼寫

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是指作為許可人的著作權人與被許可人之間就作品使用的期間、地域、方式等而達成的協議。其中,有權許可他人使用作品的一方當事人被稱為許可人,許可人通常就是著作權人,而根據合同授權獲得作品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被稱之為被許可人。

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2.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3.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期間

4.付酬標準和辦法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除去上述五項條款外,當事人還可以列人其他一些內容,例如就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可以約定仲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