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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著作權

著作權 閱讀(2.2W)
商品著作權

軟體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體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別看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當事人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著作權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copyright(版和權),也就是複製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佈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佈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在我國相關的美術作品,在我國進行發行和相關的運用的期間,相關的作品的著作權收到相關的法律保護。相關的保護年限是50年。在這類作品的使用50年內,使用者可以正常的使用這類商標,一旦使用過期的,相關的單位和個人還要向作家繳納相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