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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作品與單位作品的比較是怎樣的?

著作權 閱讀(2.59W)

一、職務作品與單位作品的比較是怎樣的?

職務作品與單位作品的比較是怎樣的?

職務作品與單位作品的比較是兩者的概念還是有一定區別。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而對於單位作品則未提及,只有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作品。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單位包括法人單位和非法人單位,因此,單位作品,就包括了法人作品和非法人單位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和立法精神,筆者認為可以這樣給單位作品下一個定義:單位作品是指由單位主持,代表單位意志進行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有學者認為,單位不能創作,單位作品必須是由自然人創作出來的,因而單位作品必須同時又是職務作品。

二、職務作品與非職務作品有什麼區別?

1、著作權歸屬方面,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在下列兩種情況下,職務作品的署名權歸作者,而其他權利歸法人或其他組織單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而非職務作品的著作權要麼完全歸屬於自然人,要麼完全歸屬於單位,不發生自然人和單位分享著作權的情形。

2、著作權主體的完整性方面,完整的著作權主體是指擁有作品的所有人身權和財產權,如前文所述,無論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是歸作者還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所有,著作權主體都是不完整的;而非職務作品,則無論其著作權歸屬,著作權主體都是完整的。

3、法律責任歸屬不同。職務作品責任的承擔有兩種情況:一是由作者承擔;另一種是基於職務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單位承擔(《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2款所規定的兩種特殊情形)。非職務作品則一般不發生單個自然人創作作品而由單位承擔責任的情況。

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單位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話,可能大家對於這樣的一個情況都非常的不清楚,認為這兩個概念是一樣的,但實際上這還存在著一些差異,主要就是在範圍方面的話,後者更加廣闊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