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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彙編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區別有哪些?

著作權 閱讀(1.22W)

一、比較彙編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區別有哪些?

比較彙編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區別有哪些?

合作作品的關鍵是作者都參與創作,而彙編作品的作者並沒有參與創作,只是把作品彙集在一起,而且沒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不得對作品進行修改。

合作作品的作者對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但是彙編作品的作者對彙編作品享有著作權,但是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權。

(1)彙編作品的各作者之間不必具備合意,作者有共同創作的願望。

(2)彙編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區分的,者的成果有時是可分的,有時是不可區分的。而合作作品要求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

(3)彙編作品以編輯人的名義發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義發表。

二、彙編作品的要求

根據《解釋》的規定和大型彙編作品的出版的特點,出版者在以下環節上要嚴格把關:

一是出版行為的授權。一定要有彙編作品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著作權是多人的,要有全體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

二是稿件的來源。要對稿件的形成、彙編者、原作品、原作有一定的瞭解,尤其要注意彙編作品和原作的關係,彙編者是否與原作者就使用原作達成協議,包括其中的稿酬問題等。

三是作品的署名。作品的署名,要實事求是,要有主編單位和主編的書面授權。對於其他署名,也要有書面授權。對於大型彙編作品的署名,如果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出版者也應索要有關的會議紀要。

這幾個環節是決定出版物是否涉及侵權的重要環節。由於舉證責任倒置,出版者要對其合理注意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前述三個環節的合理注意義務,出版者必須有一定證明力的文字材料,予以證明。尤其像前面提到的兩起案件,由於缺乏必要的證據,一旦出版物涉及侵權,出版者將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彙編作品和合作作品是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作品,但對於這兩種作品只要是屬於獨自完成的,那麼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對於彙編的作品在進行彙集的時候千萬不能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權益,不然就會很容易造成侵權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