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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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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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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具備何種條件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規定,依法享有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發起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發起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權利人不少於50人;不與已經依法登記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業務範圍交叉、重合;能在全國範圍代表相關權利人的利益;有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章程草案、使用費收取標準草案和向權利人轉付使用費的辦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