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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為什麼要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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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為什麼要備案?專利實施許可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合同生效三個月內進行備案,當事人可以自己去備案,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本站小編接下來為您詳細介紹。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為什麼要備案?

1、什麼是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

答: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是指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已經締結並生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加以留存,並對外公開的行為。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當事人(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指定的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2、專利許可合同必須要備案嗎?

答: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後,應當進行備案。

第十五條除依照專利法第十條規定轉讓專利權外,專利權因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檔案或者法律文書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專利權人變更手續。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為此我們建議遵守法律規定,及時辦理備案。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如果沒有備案會有什麼影響?

答:如果不備案將無法申請“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證據:

利害關係人應當提供有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及其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4、能否委託代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

答:可以。

(1)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是國內的企業、組織或個人的,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也可以委託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辦理。

(2)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中如果涉及外國人、外國法人或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委託涉外服務機構辦理,且只能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代辦業務管理處進行備案。

5、在哪個部門辦理合同備案?

答:據科易網小編所知,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既可以到地方辦理,也可以郵寄到北京辦理。

(1)當事人直接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初審流程管理部代辦業務管理處(以下簡稱代管處)辦理,或通過郵寄的方式辦理。

請在信封上註明“合同備案”字樣。

(2)當事人也可以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設立的各地方代辦處辦理。

6、辦理合同備案是否需要繳費?

答:不需要。

7、提出備案申請後多久能夠獲得備案證明?

答:一般備案部門在收到齊備的備案材料後7個工作日內發出備案證明(不計郵路時間)。

8、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在哪裡查?

答:《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第十四條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有關內容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專利登記簿上登記,並在專利公報上公告以下內容:許可人、被許可人、主分類號、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實施許可的種類和期限、備案日期。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通過本文的閱讀您能更清楚地瞭解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相關法律常識,歡迎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