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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專利權主體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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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專利權主體包括哪些?

一般專利權主體包括哪些?

專利權人是享有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人包括專利權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體所有制單位、外貿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後者是全民所有制單位。專利權人又包括原始取得專利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取得專利權的繼受主體。專利權人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和承擔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對於原始取得專利權的原始主體又包括三種類型:

1、發明人、設計人所在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

2、發明人、設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完成的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設計人所有。

3、共同發明人、共同設計人。由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完成的發明創造,稱為共同發明創造,完成此項發明創造的人稱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除另有協議外,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屬於共同發明人,申請被批准後,專利權歸共同發明人共有。

法律依據:《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二、什麼是專利權

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佔實施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獨佔使用、收益、處分其發明創造,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此外,專利權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專利權是兩權一體的權利,既有人身權,又有財產權。

(2)專利權的取得須經專利局授予。

(3)專利權的發生以公開發明成果為前提。

(4)專利權具有利用性,專利權人如不實施或不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有關部門將採取強制許可措施,使專利得到充分利用。

他人在獲得專利之後,是可以將專利用於商業領域的,或者也可以轉讓、授權給其他人使用,獲得授權的一方支付一定的價款給專利權人,這種專利付費和知識付費逐漸變得大眾化,人們需要更精緻的知識和產品,就需要為此付出,這也是一種新的經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