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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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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在什麼時候,辦理什麼樣的事情,當事人之間最好都簽訂一份合同,這樣對彼此的利益也是一種保障。那麼,進行專利轉讓時簽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專利轉讓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專利轉讓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轉讓專利應符合《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專利轉讓人必須具有該專利的所有權,如果專利屬企業所有,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如果向外國人(或向國外)轉讓專利,必須經國務院批准,簽訂了專利轉讓合同,合同必須經專利局登記並公告後才生效,一旦專利轉讓合同生效,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到受讓人。

2、受讓人必須是為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而獲取專利,而不是為壟斷技術而獲取專利。

3、專利讓與人要保證受讓人獲得技術知識,《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條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予從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能在專利權的存續期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屆滿或者在專利被宣告無效,專利權人不得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5、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不得許可與讓與人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收取約定的費用。

6、專利權人在專利轉讓前已實施了發明創造,在轉讓合同成立後,應停止實施(有約定的按約定)該發明創造。

7、在專利轉讓合同成立前,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非專利轉讓合同,在專利轉讓合同成立後仍然有效,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轉移到專利轉讓合同的受讓人。

二、專利轉讓費的結算方式有哪些

專利轉讓費的結算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次性結算、提成、固定與提成相結合。

1、“一次性結算”是指簽定轉讓合同後,按合同所定的價格,由被許可方 (受讓方)一次性向許可方(專利權人)支付轉讓費。

2、“提成”分固定提成和滑動提成兩種,“固定提成”就是把合同產品的生產數量或者淨銷售額人為地固定在某一個數字上(不管實際的生產數量或淨銷售額是多是少),在提成所限內每年按這個數字提成;“滑動提成”就是按照每年實際生產出來的產品數量或實際的淨銷售額提成。

3、“固定與提成相結合”中“固定”的部分叫初付費,也叫“入門費”,這部分費用在合同生效後就要立即支付;“提成”部分要在專案投產後在合同約定的年限內支付,方法同“提成”。

簽訂專利轉讓合同是為了明確轉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要是日後發生糾紛的話,也能提供一個解決的依據。同時,小編還為大家帶來了專利轉讓費結算方式的具體內容,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