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案件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在專利侵權訴訟過程中被控侵權人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原來的專利侵權案件並非一定得中止審理。目前人民法院的具體做法是:
1、對於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侵權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訴訟。
2、對於專利權專利侵權訴訟,被告應當在起訴時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且其在答辯期內對原告的專利權提出宣告無效的請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中止審理侵權訴訟。
3、對於專利侵權案件中,被告在答辯期內對原告的專利權提出宣告無效的請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中止侵權訴訟。
4、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訴訟,但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訴訟:
(1)原告出具的檢索報告未發現導致實用新型專利喪失新穎性、創造性的技術文獻的;
(2)被告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其使用的技術已經公知的;
(3)被告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所提供的證據或者依據的理由明顯不充分的;
(4)人民法院認為不應當中止訴訟的其他情形。
5、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屆滿後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中止訴訟,但經審查認為有必要中止訴訟的除外。
6、對於經專利複審委員會審查維持專利權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訴訟。
二、專利無效宣告的程式: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並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對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並非是所有的已經登記成功的專利都會有法定的保護期,若是專利被公告之後,其他人發現該專利並不滿足登記的條件的,可以提出專利無效的請求。專利無效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不同的是,訴訟向法院提出,並不一定就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