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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無形資產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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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

企業無形資產包括哪些內容?

1、專利權,根據我國的專利法規定,專利權分為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兩種,自申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發明者在取得專利權後,在有效期限內將享有專利的獨佔權。

2、非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沒有法律上的有效年限,只有經濟上的有效年限。

3、商標權。商標是用來辨認特定商品和勞務的標記,代表著企業的一種信譽,從而具有相應的經濟價值。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期滿可依法延長。

4、著作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著作權包括兩方面的權利,即精神權利(人身權利)和經濟權利(財產權利)。前者指作品署名、發表作品、確認作者身份、保護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等權利,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後者指以出版、表演、廣播、展覽、錄製唱片、攝製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權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

5、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某一企業按照法律規定所取得的在一定時期對國有土地進行開發、利用和經營的權利。

6、特許權。特許權,又稱特許經營權、專營權,是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祕密技術等權利。

《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