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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標權糾紛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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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標權糾紛是什麼意思?

一、侵害商標權糾紛是什麼意思?

商標權的內容被侵犯引起的糾紛就是侵害商標權糾紛,商標侵權的認定程式如下:首先要確定該商標是否屬於受法律保護的範圍之內,然後要確認商標侵權人的侵權範圍,行為人究竟是對商標侵權,還是對商標產品侵權,最後要確認被侵權所造成的的實際損失和侵權行為之間是否存在著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權人的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縣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檢舉。一般的侵權案件會讓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涉外案或大案會讓地級或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侵權人所在地是指,侵權人的住所、居住所在地或侵權人單位的所在地。

商標侵權是指侵權人未經商標權利人的許可,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權利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是其餘干擾或者阻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的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一些行為。商標專用權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並且消除侵權所影響,再依法承擔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商標侵權歸哪個法院管?

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工商行政機構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採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製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侵犯商標權所引起的糾紛就屬於商標侵權糾紛,商標侵權行為可以歸侵權行為發生地、被告居住地、侵權產品儲藏地的法院管轄,商標侵權行為屬於民事行為,適用民事案件的處理規定,行為人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