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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出申請需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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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出申請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換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出申請需準備哪些材料?

(1)《撤銷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3)登記證書原件;

(4)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檔案;

(5)其他證明檔案。

二、軟體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4)複製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5)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6)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7)資訊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8)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9)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著作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著作權自作品完成時自動產生;

2、專有性,即著作權人排他性的享有相應的著作權;

3、地域性,即除加入國際公約或締結雙邊協定外,一個國家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範圍內發生法律效力;

4、時間性,除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性不受保護期的限制外,其他權利都保護期。

總的來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撤銷軟體著作權登記,只不過,僅因為換計算機就申請撤銷軟體著作權的做法是多此一舉。在我國,軟體或者是其他作品的著作權登記都是自願的,如果軟體著作權並沒有專門辦理過登記,也不需要申請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