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案例>

國外怎樣保護商號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8.46K)
國外怎樣保護商號智慧財產權

推薦社會進步主要推動力是科學進步,而智慧財產權又是其中重要的內容,那麼保護智慧財產權成為現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保護好智慧財產權,激發了人民發明和創造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我國智慧財產權與國外智慧財產權差距較大的原因有哪些

 (一)智慧財產權不是我國本土的東西,,智慧財產權繼受過程當中道路更曲折更坎坷  跟其他許多不部門法一樣,是從國外繼受過來的。就智慧財產權來說,從國外學過來的時間不長,而且始終沒有一段時間讓我國從容地消化,尤其是智慧財產權裡面的基礎理論和基本原理,總是被這樣或那樣的事情所驅趕。所以在理論上我們始終沒能真正地消化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繼受過程當中道路更曲折更坎坷,比繼受其他法律,如民法、公司法等,引起的問題更多。這即有外在原因,也有內在原因。外在原因主要是來自美國的壓力,也有內在原因。內在原因主要是我們國家智慧財產權的建立在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其中很明顯的一個方面是在學術研究當中一直沒有一個正確的地位。既然出理論的地方都出不來,要全社會去重視它就更不可能了。  (二)智慧財產權本身引起的  智慧財產權本身是一個保護、鼓勵創新的制度體系,所以說智慧財產權與時代發展保持同步是它的基本品格,與其他法律部門相比,智慧財產權法的自我更新速度比較快。特別是在版權領域,每一種新技術的出現都首先會先向智慧財產權法提出挑戰,比如說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而出現了網路著作權,部落格著作權,對資料庫的保護,域名與商標的衝突等等。只要有種新的技術出現,必然首先在智慧財產權法裡表現出來,這樣,引起的爭議自然就比較多了。這給我們繼受知識也增加了一定的那度。  (三)智慧財產權保護立法不完善  (四)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五)我國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不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