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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包括哪些

商業祕密 閱讀(2.05W)

一、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包括哪些?

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包括哪些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4、第三人明知或應知他人以不正當手段侵犯了權利人的商業祕密,而予以獲取、使用或者披露該商業祕密的,也視為侵犯商業祕密。

二、商業祕密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1)祕密性。

商業祕密首先必須是處於祕密狀態的資訊,不可能從公開的渠道所獲悉。《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規定:“不為公眾所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即不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許知悉範圍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為同行業或者該資訊應用領域的人所普遍知悉。

(2)實用性。

商業祕密與其他理論成果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商業祕密具有現實或潛在的實用價值。商業祕密必須是一種現在或者將來能夠應用於生產經營或者對生產經營有用的具體的技術方案和經營棄略。不能直接或間接使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資訊,不具有實用性,不屬於商業祕密。

(3)保密性。

即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手段。只有當權利人採取了能夠明示其保密意圖的措施,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商業祕密。

(4)價值性。

是指該商業祕密自身所蘊涵的經濟價值和市場競爭價值,並能實現權利人利益的目的。

商業祕密對公司的重要價值不言而喻,除了本企業員工之外,很多時候兩家公司在開展合作的過程當中,對於彼此間所掌握的商業祕密都是負有保密義務的。肆無忌憚的侵犯其他公司的商業祕密,嚴重到一定程度是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的。